21.天主教因信成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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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筆者是此文章編輯,希望引發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及反證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這文章以問題解答的方式,完整地引述宗徒保祿對整個天主教因信成義的信仰作出的定義,這道理是天主直接啟示宗徒保祿,並不是他自己幻想出來的,所以唯有他擁有宗徒權柄為因信成義的信仰作出定義。(今次是認真、正經天主教神學書評)

 

l   現在引述天主教首任教宗宗徒伯多祿教令,他寫給信徒的公開信說明之:「要以我們的主長久忍耐作為你們得救的機會,正如我們所親愛的弟兄保祿,照著天主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信勸勉你們一樣。他在所有的書信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的地方,被那些無學問、反覆無常的人隨便曲解,正如他們強解別的經書一樣,結果是自取滅亡。」(伯多祿後書3:15-16)

 

  1. 在迦拉達書3:21-26,這由於信仰而成義的「信仰」是指甚麼呢?

這裏的「信仰」是指天主的恩許,歸於相信基督耶穌的人,(迦拉達書3:22)而不是遵行法律書(法律書是指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的人,法律只是我們的啟蒙老師,領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由於信仰而成義。(迦拉達書3:24)因為法律並非以信德為本,沒有一個人能憑法律在天主前成義。(迦拉達書3:12)

  1. 成義的方法是甚麼呢?

人成義不是由於遵行法律(包括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而只是因著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因為由於遵守法律,任何人都不得成義。(迦拉達書2:16) 如果成義是賴著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迦拉達書2:21)成義不是因為法律上的功行;而是因信德的制度,因為我們認為人的成義,是藉信德,而不在於遵行法律。(羅馬書3:28)

  1. 我們願意試圖使天主的恩寵無效嗎?

我們如果堅持成義是賴著法律,那麼,基督就白白地死了,我們便是試圖使天主的恩寵無效。(迦拉達書2:21)

  1. 法律的用途是甚麼?

沒有一個人能因遵守法律,而在祂前成義;因為法律只能使人認識罪過。(羅馬書3:20)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羅馬書3:23)

  1. 天主的正義,是在法律之內,還是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呢?

天主的正義,是在法律之外顯示出來;法律和先知也為此作證;就是天主的正義,因為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羅馬書3:21-22)

  1. 天主向罪人白白施給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樣做法,天主是正義的嗎?

天主對耶穌基督的信德,毫無區別地,賜給了凡信仰的人。因為所有的人都犯了罪,都失掉了天主的光榮,所以眾人都因天主白白施給的恩寵,在耶穌基督內蒙救贖,成為義人。這耶穌即是天主公開立定,使他以自己的血,為信仰祂的人作贖罪祭的;如此,天主顯示了自己的正義。(羅馬書3:21-26)

  1. 為甚麼天主使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的功行呢?

因為你們得救或人的成義是由於恩寵,藉著信德的制度,所以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而是天主的恩惠;不是出於法律上的功行,免得有人自誇。(厄弗所書2:8-9)(羅馬書3:27-31)

  1. 我們因信德而廢了法律嗎?

雖然天主使人由於信德而成義;但是,我們絕對不是因信德的制度而廢了法律,我們反使法律更堅固。(羅馬書3:31)

  1. 那些沒有功行或好行為的人,可以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嗎?

如果亞巴郎是由於行為,成為義人,他就可以自誇了;但是,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此算為他的正義。給工作的人工資,不算是恩惠,而是還債;但為那沒有工作,而信仰那使不虔敬的人復義之主的,這人的信德為他便算是正義,這才是恩惠。正如達味也稱那沒有功行,而蒙天主恩賜算為正義的人,是有福的一樣。(羅馬書4:1-5)

  1. 天主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是藉著甚麼才有效力?

天主許給亞巴郎和他的後裔的恩許,使他作世界的承繼者,並不是藉著法律(包括舊約聖經中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而是藉著因信德而獲得的正義,因為假使屬於法律的人才是承繼者,那麼信德便是空虛的,恩許就失了效力,因為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義怒:那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違犯。為此,一切都是由於信德,為的是一切本著恩寵,使恩許為亞巴郎所有的一切後裔堅定不移,不僅為那屬於法律的後裔,而且也為有那亞巴郎信德的後裔,因為他是我們眾人的父親。(羅馬書4:13-16)

  1. 甚麼才是真正激起天主的義怒呢?

法律只能激起天主的義怒:那裡沒有法律,那裡就沒有違犯法律的事。(羅馬書4:15)

  1. 怎樣可以清楚使自己成義?怎樣又可以清楚使自己獲得救恩?

如果你口裏承認耶穌為主,心裏相信天主使祂從死者中復活起來了,你便可獲得救恩,因為心裏相信,可使人成義;口裏承認,可使人獲得救恩。(羅馬書10:9-10)

  1. 你們領受聖神,是由於遵行法律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

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的嗎?(迦拉達書3:1-5)

  1. 天主賜與你們聖神後,並在你們中間施展了德能,是因為你們遵行法律呢?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以聖神開始了,如今又願以肉身結束嗎?你們竟白白受了這麼多的苦嗎?果然是白白的嗎?亞巴郎信了天主,天主就以此算為他的正義。為此你們該曉得:具有信德的人,才是亞巴郎的子孫。天主將使異民憑信德成義,就向亞巴郎預報福音說:萬民都要你獲得祝福。可見那些具有信德的人,與有信德的亞巴郎同蒙祝福。(迦拉達書3:1-9)

  1. 為甚麼凡是依恃遵行法律的,都應受咒罵呢?

因為凡不持守法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而依照遵行的,是可咒罵的。所以很明顯的,沒有一個人能憑法律在天主前成義,因為經上說:義人因信德而生活。但是,法律並非以信德為本。(迦拉達書3:10-15)

  1. 怎樣才可以解除,由不持守法律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而帶來的—法律的咒罵呢?

因為基督由法律的咒罵中贖出了我們,為我們成了可咒罵的,經上記載說:凡被懸在木架上的,是可咒罵的。這樣天主使亞巴郎所蒙受的祝福,在基督耶穌內普及於萬民,並使我們能藉著信德領受所應許的聖神。(迦拉達書3:10-14)

  1. 法律相反天主的恩許嗎?

絕對不是。(迦拉達書3:21)

  1. 法律能賜與人生命嗎?

所立定的法律是不能賜與人生命,因為正義的確不是出於法律。(迦拉達書3:21)

  1. 天主的恩許是藉著甚麼,歸於甚麼人呢?

一切人都被禁錮在罪惡權下,好使天主的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迦拉達書3:21-22)

  1. 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信仰」之中,還是仍要被禁錮在法律的監守之下呢?

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信仰」之中,因為「信仰」一到,我們就不再處於法律的權下了。「信仰」是指天主的恩許,藉著對基督耶穌的信仰,歸於相信的人,好使我們因「信仰」而成義。(迦拉達書3:21-26)

 

l   此文章只研究天主教神學上的問題,並不討論科學及政治的。此文章命名為「天主教因信成義的信仰」,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網上討論區或放在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筆者對天主教神學作出的研究,及在書評中引述的書目,並不代表筆者立場,只供讀者參考:天主教思高中文譯本聖經

 

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如要轉載,請全文轉載此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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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基督教因信稱義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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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是此文章編輯,希望引發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及反證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這文章以問題解答的方式,完整地引述使徒保羅對整個基督教因信稱義作出的定義,這真理是神直接啟示使徒保羅,並不是他自己幻想出來的,所以唯有他擁有使徒權柄為因信稱義的真理作出定義。(今次是認真、正經神學研究討論)

  1. 在加拉太書3:21-26,這裏的「因信稱義」或「因信得救的理」是指甚麼呢?

這裏的「因信稱義」是指神所應許的福,因信耶穌基督,歸給那信的人。(加拉太書3:22)而不是遵行律法書(律法書是指舊約聖經中的律例、典章、禮儀及聖禮)的人,律法只是我們的啟蒙老師,領我們歸於基督,好使我們因信而得救。(加拉太書3:24)因為律法並不是以信為憑藉的可見沒有人能靠遵守律法而得以稱義。(加拉太書3:11-12)

  1. 稱義的方法是甚麼呢?

一個人得以稱義是藉著信耶穌基督,而不是靠遵行律法。因為沒有人能夠靠遵行律法而得以稱義的。(加拉太書2:16)如果人得以稱義是藉著律法,那麼,基督不是白死了嗎?(加拉太書2:21)人得以稱義只藉著信,而不是用立功之法,藉著遵守律法的要求而得著的。(羅馬書3:27-28)

  1. 我們願意試圖廢掉神的恩典,使神的恩典無效嗎?

我們如果堅持稱義是藉著遵行律法而得的,那麼,基督就是徒然死了,我們便是試圖廢掉神的恩典,使神的恩典無效。(加拉太書2:21)

  1. 律法的效用或用途是甚麼?

因為沒有一個人能夠靠遵守律法得以在神面前被宣佈為義。律法的效用不過使人知道自己有罪罷了。(羅馬書3:20)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如今卻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羅馬書3:23-24)

  1. 神的義,是在律法之內,還是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呢?

但如今,神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意思是超越了律法的關係。律法和先知都這樣見證:就是神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神這樣對待所有信基督的人,任何差別都沒有。(羅馬書3:21-22)

  1. 神向罪人施給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這樣做法,神自己是公義的嗎?

神使他們得救是基於他們信耶穌基督。神這樣對待所有信基督的人,任何差別都沒有;因為人人都犯了罪,虧欠了神的榮耀。然而,神白白地賜恩典,藉著基督耶穌救贖他們,就白白地稱義。神不惜犧牲基督耶穌,以祂為贖罪祭,藉著祂的死,使人由於信祂而蒙赦罪。神這樣做是要顯明自己的公義。因為祂忍耐,寬容人過去的罪。但在這時刻,祂以除罪來顯明自己的公義。這樣,祂顯示了祂自己是公義的,也稱一切信耶穌的人為義。(羅馬書3:21-26)

  1. 為甚麼神使人得救,並不是出於你們自己的好行為或所立之功呢?

因為你們是靠神的恩典、憑信心而得救的;這不是出於你們自己的好行為,而是神所恩賜的。既然不是靠立功之方法(因遵行律法而立之功),你們就沒有甚麼好誇口的地方。(以弗所書2:8-9)(羅馬書3:27-31)

  1. 我們因信而廢了律法,使律法失去效力嗎?

雖然神使人籍著信而稱義;但是,我們絕對不是因信而廢了律法,我們反使律法更堅固。(羅馬書3:31)

  1. 那些沒有好行為的人,可以蒙神恩典算為義人嗎?

聖經上說:亞伯拉罕信神,因他的信,神認他為義人。做工的人得工資,不算恩典,而是他應得的。但是那信靠宣判罪人為無罪的神的人,神要因著他的信,而不是他的好行為,算他為義,正如大衛所說,那不靠好行為而蒙神認為義人的人有福了,就是這個意思。(羅馬書4:1-6)

  1.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的應許,是藉著甚麼才有效力?

神給亞伯拉罕和他的子孫的應許,說他將承受這世界。這應許不是因為亞伯拉罕遵守律法,而是由於他因信而被稱為義人。如果神的應許是給遵守律法的人,人的信就是空的,而神的應許也是無效的。神的義憤是從律法而來的;沒有律法,就沒有違犯律法的事。因此,應許是以信為根據的;這是要保證神的應許白白地賜給亞伯拉罕所有的子孫,不僅是遵守律法的,也包括那些像亞伯拉罕一樣信神的人。因為亞伯拉罕是我們大家屬靈之父。(羅馬書4:13-16)

  1. 甚麼才是真正激起神的義憤呢?

的義憤是從律法而來的,律法只能激起神的義憤;沒有律法,就沒有違犯律法的事。(羅馬書4:15)

  1. 怎樣可以清楚使自己稱義?怎樣又可以清楚使自己獲得救恩?

如果你口裏宣認耶穌為主,心裏信神使祂從死裏復活,你就會得救。因為我們心裏這樣信,就得以成為義人,口裏這樣宣認,就會得救。(羅馬書10:9-10)

  1. 你們領受聖靈,是由於遵行律法呢?還是由於聽信福音呢?

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是從接受神的靈開始的,現在竟要靠自己肉身的能力去成全嗎?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你們以往一切的經驗是徒然的嗎?(加拉太書3:1-5)

  1. 神賜給你們聖靈後,又在你們當中行各樣神蹟,是因為你們遵行律法呢?還是因為你們聽信福音呢?

當然是由於聽信福音。你們是從接受神的靈開始的,現在竟要靠自己肉身的能力去成全嗎?你們受苦如此之多,都是徒然的嗎?你們以往一切的經驗是徒然的嗎?正如聖經提到亞伯拉罕的時候說:他信神,因他的信,神認他為義人。所以,你們知道,有了信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真子孫。聖經預先看到,神要使外邦人因信而稱為義人,所以早已將這福音傳給亞伯拉罕,說:萬民都要藉著你蒙神賜福!亞伯拉罕信了,因而蒙福;這樣,一切信了的人也要跟他一同蒙福。(加拉太書3:1-9)

  1. 為甚麼凡不事事遵守律法書而行的,都活在律法的咒詛之下呢?

因為以遵守律法為憑藉的人都是活在咒詛之下。聖經上說:凡不事事遵守律法書上一切規條的人都要受神咒詛。可見沒有人能靠遵守律法而得以稱義;因為聖經上說:因信而得以稱義的人將得生命。但是,律法並不是以信為憑藉的。(加拉太書3:10-15)

  1. 怎樣才可以解除,由不遵守律法書上所記載的一切規條而帶來的—律法的咒詛呢?

因為基督已經為我們承擔咒詛,藉此救贖我們脫離了律法的咒詛;因為聖經上說:凡被掛在木頭上的人都受神咒詛。基督這樣做的目的是要使外邦人藉著基督耶穌獲得神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澤;這樣,我們能藉著信而領受神所應許的聖靈。(加拉太書3:10-14)

  1. 律法跟神的應許相抵觸嗎?

絕對不是。(加拉太書3:21)

  1. 律法的頒佈能夠給人帶來生命嗎?

絕對不能!如果律法的頒佈能夠給人帶來生命,人就可以靠律法而得以稱義了。(加拉太書3:21)

  1. 領受神的應許是根據甚麼?這應許是賜給甚麼人呢?

然而,全世界都處在罪的權勢下,為要以信耶穌基督作為領受神應許的根據;這應許是賜給所有信的人。(加拉太書3:21-22)

  1. 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因信稱義」之中,還是仍要被看守在律法之下呢?

我們現在應該生活在「因信稱義」之中,因為因信得救的理既然來到,我們從此就不在師傅的手下了。這樣,律法是我們啟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加拉太書3:21-26)

l   這文章是引述筆者計劃將會另外出版一本新書「基督教因信稱義的定義」。作者筆名巴拿巴,此書只研究整個基督教神學上的問題,並不會詳細討論科學的。此文章命名為「因信稱義的真理」,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筆者在書評中引述的書目,並不代表筆者立場,只供讀者參考:和合本及現代中文譯本聖經)

 

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如要轉載,請全文轉載此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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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耶穌基督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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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發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及反證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但請不要迷信,也不可迷不信,如果未將事實及道理真相弄清楚之前,就下一個決定或定論,信或不信,這樣就有點兒迷。打一個比方說明之:將頭鑽入沙堆中的鴕鳥是永遠不能明白真理;將頭縮入龜殼中的烏龜也是永遠無法了解真相。即使是一位小孩子,只要他親眼看見或真實知道的東西,他也會直說出來,不用強迫的。如果小朋友講大話,好容易就會被人發現。(今次是認真、正經神學研究討論)

 

  1. 在使徒時代(約二千年前)使徒保羅是為著見證耶穌基督是神,並從死裏復活而入獄及至死亡。那時還有很多其他人同樣為了見證耶穌基督是一位神,從天上降下成為人(基督成了耶穌的肉身,籍著童貞女馬利亞降生來到地球上),被釘十字架死去,第三日從死裏復活,而甘願入獄及甚至死亡。這些歷史事實在新約聖經已經清楚記錄,基督教聖經從來都沒有篡改過,並不像他們的歷史教科書那樣。為使大家了解篡改聖經的嚴重性,筆者使用一個比喻令大家更容易明白:正如日本篡改侵華史實歷史教科書一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裏日本侵華史實,並不只是日本自己的歷史,乃是全世界的歷史(世史);因為聖經就是基督教教會歷史教科書。

 

  1. 使徒保羅的見證並不是單一例子,整本新約聖經及多位門徒都是耶穌基督復活的見證人。做一位見證人的條件是真知道。甚麼是真知道呢?如果你只是聽聞其他人講說,並不是自己親眼看見或親身經歷就不是真知道。使徒時代(約公元後30-100年)的門徒就是親眼看見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他們不單單用口,乃是負上生命代價作出他們的見證。如果大家能夠詳細讀畢使徒保羅的神學論文及書信後,相信大家便會明白他的智慧有何等高深,是一位不容易被迷惑的人,他本來是一位有權力、有財富、反對基督教派的人,但後來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後向他顯現,他就開始見證主耶穌。並且使徒保羅很多的書信,是他正在為見證主耶穌而多次入獄的時候寫成。在使徒時代,能夠有幾十人,甚至幾百人同時看見同一位耶穌基督復活的幻覺嗎?他們又會不會為著一個自己幻想出來的幻覺甘願入獄及甚至死亡呢?

 

  1. 新約聖經及使徒保羅書信的真實性已經得到考古學證實。新約聖經及保羅的書信雖然已經約有二千年歷史,但仍然有過萬本古抄本存在,比起任何一本古典著作都要多。詳細可參看:貝蒂蒲草紙集Chester Beatty Papyri現存於都柏林,伯默蒲草紙集Bodmer Collection現存於日內瓦,西乃山抄本Codex Sinaiticus現存於倫敦大英博物館,梵諦岡抄本Codex Vaticanus現存於羅馬梵諦岡圖書館。

 

  1. 筆者所指的科學證據並不是指基督從死裏復活及道成肉身,因為這是一個神蹟。科學證據是指人證及物證,人證就例如使徒保羅親眼見證基督從死裏復活後向他顯現,物證是指保羅所寫的書信及論文,這樣的證據是所有法官及律師都能夠明白接受的。有人發問:使徒保羅已經死了,怎樣在審判官面前做人證呢?筆者當然知道保羅已經死了(如果未死已有二千歲),但是筆者所指的是保羅在生時,被囚及被帶到審判官面前為基督從死裏復活所作出的見證,在新約聖經書卷裏(物證)已有詳細清楚歷史記錄。不過,信不信使徒保羅的見證就由你自己決定。但是,你信或不信,都不能改變保羅的書信(物證)是一個真實存在的事實。如果大家想挑戰人證物證真實性的話,你能夠證實到使徒保羅並不是真實在世界存在過?保羅只是幻想出來的神話小說構人物而已?如果你能夠證實到,筆者真誠等候你的證據指教及回應。

 

  1. 筆者明白現今在世上確實有很多邪教、異端或假道理,但是大家要知道,所有的事情有真就必然有假,有正就必然有邪,公眾要小心分辨。正如有真科學,就必然有假科學一樣。

 

  1. 筆者是一個做研究的人,真正完全獨立的學術研究為之真正學術自由,將宇宙大爆炸假說及進化論學說,放在憑良心、講真話原則下一對照,使大家可以更清楚看見事實的真相,相信不需要使用測謊機也知道——誰真誰假

 

  1. 大家都清楚明白,沒有一個人會為了作見證將一個大話說成真確而甘願入獄及甚至死亡,除非瘋子。你會不會為了見證一個假說甘願入獄甚至死亡?

 

  1. 很多人搞政治,目的是為錢;很多人搞科學,目的是為錢;很多人搞宇宙學,目的是為錢。科學、政治、錢的關係就是在此。他們共同的信仰就是——稱為拜金主義。筆者並不反對他們的拜金主義」、「資本主義」、「金錢掛帥」或相信「錢是萬能」的信仰自由,筆者只是反對其中的偽科學而已。當然,筆者明白有少數人工作不是為錢,他們是有理想、為興趣、憑良心、講真話,所以不在此列。

 

  1. 直到時至今日,在世界各地仍然有很多國家,真真實實地已經有很多人曾經入獄及甚至死亡,是為了見證耶穌基督是神的原故,因為他們都同樣地面對一個問題:如果你願意放棄相信耶穌基督是神,就放過你,放你走。但莫名其妙的是,仍然有很多人仍然相信。更耐人尋味的是,在使徒時代親眼看見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的人,與他們用生命作出的見證也是一致的。問題是如果使徒時代的門徒只有信仰,並沒有親眼看見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他們願意為見證主被囚及至付上自己的生命來作一個假見證嗎?除非瘋子。真是信不信由你!

 

  1. 即使筆者未能十足證明到耶穌基督是神,但根據事實及人證物證都放在面前,又經過詳細研究及反覆思考,最低限度耶穌基督是神的可信性比宇宙大爆炸假說及進化論學說高很多。因為如果一個經過科學實驗驗證成功機會率等於零的科學假說,這個科學假說的可信性也是等於零。對不對?

 

  1. 此文章命名為「耶穌基督是神?」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

 

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如要轉載,請全文轉載此文章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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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教宗教令是否偽神學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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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發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及反證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但請不要迷信,也不可迷不信,如果未將事實及道理真相弄清楚之前,就下一個決定或定論,信或不信,這樣就有點兒迷。今次討論的問題是「神導進化論」是否符合神學?(認真、正經神學研究討論)

 

  1. 上回講到,如果大、中、小學校長能夠選用舊版不從出版商的商業計算,不轉新版的教科書,並在學校提供及管理一個舊教科書公平貿易買賣平台,供全校家長一個自由選擇機會,大家都會快樂些。這樣全校也可以比較環保很多啊!小朋友,救救地球,地球的病已經很嚴重啊!地球說:有沒有藥吃?唔打針得唔得呀?

 

  1. 天主教首任教宗宗徒伯多祿及基督教使徒彼得誹謗神導進化論?現在引用天主教首任教宗教令,他寫給信徒的公開信說明之:「他們故意不理會神(造物主)在太初用祂的話創造了天地這一事實。」一個事實當然不會同時是捏造出來的「神話」故事。「最重要的是,你們必須知道,在這世界末日來臨之後期,有些人受私慾的支配,會出來譏笑大家,說:世界末日在那裏呢?一切還不是跟創世之初一樣嗎?」另有一些好譏笑的神學家說,神不再理會及維持現今的天和地了。但是,他們要知道:「現在的天和地仍然能夠維持及保留,是憑籍著神(造物主)的話使天和地保留及維持著的。」(伯多祿後書3:3-7,彼得後書3:3-7)所有教宗教令都是絕對無誤?教宗教令是否可以不理?

 

  1. 主耶穌同樣犯了誹謗神導進化論的罪?假設主耶穌仍然在地球上,也不會贊成神導進化論,何況耶穌基督現在已經從死裏復活升到天上看著我們地上的人,祂怎會同意神導進化論呢?不信。可以將主耶穌的生平研究研究一下。筆者現在引述主耶穌在世時的一些說話證明之:「在太初,創造世界的時候,神造人,有男的有女的。」(馬可福音10:5-9)另外還有一段:「因為那些日子(世界末日)的災難,是從神創造萬物直到如今,並未曾有過的,將來也不會再有。」這兩段經文明顯表明世界萬物並不是由神引導演化或進化而來,乃是由造物主創造出來的。(馬可福音13:19)

 

  1. 筆者告訢大家關於這世界上的事,大家尚且不信,要是告訴大家關於屬神的事,大家又怎麼會信呢?你們是世上的教師,連這些事都不明白嗎?大家為甚麼不明白筆者的話呢?筆者的話大家聽不進去,因為大家從不是站在真理那一邊。

 

  1. 真是保你大——神導進化論神學家!懇求你們從新舊約全書聖經經文——神的話當中,找一段能夠說明世界萬物或地球或人類是進化、演化或突變出來給筆者看一看。好嗎?大家都應知道,不符合科學,而自稱科學,就是偽科學;不符合神學,而自稱神學,就是偽神學。不可以撒謊抵擋敵對真理;更不可跟世俗世界做朋友而敵對神。評論主要討論事,目的並非論斷人、針對人。另外,主耶穌有權論斷神導進化論神學家嗎?詳細請參看(雅各書3:13-4:12)

 

  1. 此文章命名為「神導進化論是否一個謬論?」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神導進化論在神學上的錯謬,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

 

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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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撒播單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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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起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有請在論壇內更多有良心及敢講真話的智慧之士,正確地教導及解識筆者那些文章或文章給大眾明白。

 

  1. 回講到,大、中、小學校長保留其自主性選擇正確符合科學的教科書問題敬請見諒筆者作出一個比較離題的評論,當然,大家明白出版商有權將教科書不斷改版,將課文前面改去後面,後面改去中間,中間又改去前面,是為了更符合科學還是為了甚麼,大家都心清眼亮、心中有數。但是,校長也有權選擇全校學生使用新版或舊版比較科學教科書自主性。在半山區的學校,有錢喜歡買新書必然是大家的自由,只要每年吃少一飯便可以,不過在很多其他的中小學家長就不以為然。如果校長能夠選用舊版不從出版商的商業計算,不轉新版的教科書,並在學校提供及管理一個舊教科書公平貿易買賣平台,供全校家長一個自由選擇機會,小一小強家長可以幫小二小明買書,小二小明家長又可以幫小三小陳買書,大家都會快樂些。但是,筆者明白在所有二十本舊版教科書裏面,每年都有一兩本是有必要轉用新版的,這樣全校也可以比較環保很多啊!當然,小學生們也有責任使用教科書時保時清潔一點,不然就沒有學弟妹幫你買書啊!

 

  1. 在論壇上有多位先生女仕給筆者留言,說出他們不明白筆者的文章內容,現在打一個比方回應說明之。大家請留心聽啊!有一位撒種的人出去撒播種子,他撒的時候,有些種子落在路旁,被人踐踏,天上的鳥兒飛來將它們吃掉了。有些落在淺土的石頭地上,因為土壤不深,吸收不到營養水分滋潤,雖然發苗最快;但太陽出來一曬,因為根不夠深,幼苗便曬焦枯乾了。有些落在荊棘裏的,荊棘跟著幼苗一起生長,將幼苗擠住了。另外有些落在好土壤裏,就成熟長大結出果子,收成有一百倍,有六十倍,也有三十倍的。凡有耳朶的,就應當聽!

 

  1. 這個比方是甚麼意思呢?有一位農夫正走在田間的路邊撒種,他撒種子在好土壤裏的時候,有些種子被風吹到路邊、淺土石頭地及荊棘裏;當然,農夫並不會故意將種子撒在那裏的。而每一位曾經聽了天國奧秘道理卻不明白的人,正像撒在路旁的種子,他們一聽了信息後,便接受了那些隨便曲解或強解或亂講這信息的謬理,隨後那邪惡者立刻來到,將他們心裏的信息都奪走了,好像從來沒有聽過一樣,因為那惡者恐怕他們因信基督耶穌而得著救恩(因信稱義)。那撒在淺土石頭地上的種子是指人聽了信息,立刻歡喜樂意接受,只因心裏扎根不深,沒有深入思想了解箇中道理,所以不能持久成長,一旦為了信息遇到考驗而遭遇患難或迫害,就站立不住,立刻放棄。

 

  1. 那撒在荊棘中的種子是指人聽了信息,日後因為生活的憂慮、財富和享樂的誘惑,以及其他各種慾望紛紛來到,窒息了這信息的生機,無法結出成熟的果實。那撒在好土壤裏的種子是指人聽了道理,明白並且領受了,以良善和誠實的心持守著,恆心等待。後來他們就長大成熟,結實纍纍,有些人豐收一百倍,有些人就有六十倍,也有些人只有三十倍果實收成。凡有耳朶的,就不要視而不見,聽而不明。

 

  1. 以上內容只是打一個比喻而已。此文章命名為「撒播種子的比喻」,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參考書目:馬太福音13:1-23,馬可福音4:1-20,路加福音8:4-15和合本及現代中文譯本聖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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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國家性歷史文獻也不雅送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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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起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此文章主要從文化歷史角度去討論此問題。

 

  1. 回講到,大家在全球化的大、中、小學裏應否再繼續教導「進化論」呢?還是首先要研究「進化論」在科學上的正確性、錯誤性與及偽科學性?「進化論」可否將科學放在政治之下、為配合政治來作出科學上的假設、推論、及結論?在中國香港的各類院校裏是否應該保留其自主性並享有學術自由,繼續選用正確符合科學的教科書呢?宗教組織所辦的學校可否繼續開設宗教課程呢?非宗教組織所辦的學校可否繼續開設偽科學課程呢?

 

  1. 現在回到今次的話題,基督教聖經由新約及舊約兩部份組成,筆者明白之前在香港互聯網上有些人對舊約聖經部份有點意見。首先要介紹的是,舊約聖經那部份是以色列國的國家歷史書,這是正史而並非野史。而新約那部份是基督教教會歷史。當然,新約與舊約是有關係的,因為耶穌基督是一位中東以色列(猶太)人。但是,新約部份並不是今次討論重點,此文章不會詳細討論。

 

  1. 現在集中講論舊約聖經大家有意見那部份,大家都清楚知道,每一個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及信仰傳統,以色列人也不例外。正如美國人與中國人的文化、道德標準、生活習慣、及對真實歷史事件的表達方式是有所不同。最重要了解的是在舊約聖經當中的重點並不是要討論或表達一些不雅的東西,只希望完完整整地說出以色列國內戰或外戰之緣由、將自己國家及周邊民族來源等歷史事實真相說明出來,留給後來的世代觀看。不過,每場真實歷史戰爭的過程當中多多少少也有點兒血腥場面。如果這些不是有價值的歷史事實,以色列國是不會將舊約聖經保存幾千年。當時還未發明印刷機或影印機,每一本舊約聖經都是用人手抄寫出來,他們花費大量人力物力,才能將聖經保存幾千年直到現今。舊約聖經考古學的歷史真確性證明可參看以色列國的死海古卷歷史文獻。

 

  1. 學者們對舊約聖經死海古卷本身考古學上的真偽並沒有得爭議,因為鐵證如山,後來他們就只好去針對古書卷的作者到底是誰爭議不斷。但是,這樣的爭議並不是針對問題核心,真是重點不分。因為他們對死海古卷本身的真偽並沒有任何證據作出爭議,只可以對次要的問題作出爭議不斷,迷逃大眾視線而已。

 

  1. 此文章命名為「聖經也不雅送檢?」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網上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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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齊天大聖帶你大話西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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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但請不要迷信,也不可迷不信,如果未將事實及道理真相弄清楚之前,就下一個決定或定論,信或不信,這樣就有點兒迷。但需要一點慧根才能領悟。(慧根領悟佛學)

 

  1. 回講到,如果一個科學假設,用科學實驗驗證後,證明成功的機會等於零,這還能繼續稱為科學嗎?大家在全球化的大、中、小學裏應否再繼續教導「進化論」呢?還是首先要研究「進化論」在科學上的正確性、錯誤性與及偽科學性?科學、政治、宗教的問題,是否應該分開研究、討論。「進化論」可否將科學放在政治之下、為配合政治來作出科學上的假設、推論、及結論?大家需要深思的事,現在中國香港是法治,還是人治社會呢?非科學自稱或冒充為科學,則為偽科學。

 

  1. 西遊記是一本神話小說,還是歷史事實記錄?西遊記作者在書中有否說明或證明這是歷史事實?或有沒有其他歷史文獻說明或證明西遊記是歷史事實記錄呢?

 

  1. 齊天大聖孫悟空的來源是由西遊記書中記載的內容而來?大家相信石頭能夠進化成猴子,然後再演化成為人形,最後又進化成為佛(戰鬥佛)

 

  1. 除了西遊記外,還有甚麼歷史文獻或目擊見證人,說明孫行者的來源及其真實性?

 

  1. 大聖爺是神話傳說,還是真實存在之戰鬥佛呢?

 

  1. 請問在西遊記內容裏面其他的佛是否只是神話傳說?如果戰鬥佛孫悟空只是神話傳說。那麼,在西遊記中其他所有的佛,可以真實存在?

 

  1. 如果那些佛並不是真實存在,信眾求籤或拜佛能夠得到真實福氣?筆者並不是反對佛學,只是希望與讀者討論一下真理而已。如未能悟空,請不要太執著。請各位多多指教。

 

  1. 此文章命名為「美猴王帶你大鬧天宮,到此一遊」,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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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應否花金錢研究進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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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發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及反證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宇宙大爆炸假說」、「天體進化論」、「神導進化論」、「進化生物學」、及「達爾文主義是否符合科學?應否花大量時間金錢研究進化論學說。(多元智能題)

 

  1. 上回講到,筆者用一個大家容易明白的例子說明之:請問一件「塑膠料」能夠自己進化成為一團「鐵」嗎?這個問題是否有點兒白痴?死物自己識得進化咩!如果一個科學假設,用科學實驗驗證後,證明成功的機會等於零,這還能繼續稱為科學嗎?舉一個富有幽黙感的例子比喻說明之:他們的情況正像狗回頭吃牠吐出來的東西,也像豬洗乾淨了,又回到泥沼裏打滾一樣荒唐。另外一點,即使有外星人存在,也不能乘坐飛碟(UFO)來到地球,他們也不能返回家鄉。

 

  1. 另有一個好消息告訴讀者,公眾不如宣稱筆者正在宣傳一個新學說、新科學理論,或傳揚一個新宇宙大爆炸聖論」更加好、更加準確。打一個比方說明之:在香港有一位高官在電視、電台、報紙及四處去推介他們的「銷售稅」,這樣是否正在宣傳他們的「銷售稅」呢?這樣宣傳有沒有問題呢?如果你不喜歡「銷售稅」,這樣推介當然有問題。如果你喜歡「銷售稅」,宣傳必然就無問題。對不對?

 

  1. 如果有人認為推介「銷售稅」是為了公眾利益的原故,所以就無問題的話。那麼,為甚麼大部份公眾都去反對推介「銷售稅」,認為「銷售稅」正正違反他們的公眾利益呢?筆者對「銷售稅」本身並沒有意見,只是運用「銷售稅」來做一個例子,討論一下甚麼是公眾利益、言論自由、學術自由、及宗教自由的問題而已。

 

  1. 筆者正在進行著新宇宙大爆炸聖論研究、討論、教導、問題及社會科學問卷調查,多謝大家主動或被動的回應或不應。如果大家反對筆者推介一些新科學理論的話,為甚麼又不反對其他人推介那些舊理論呢?當然,偽科學被禁止推介是另外一個問題,被刪除也是合符公眾利益,推介與打假是兩樣不同及有分別的東西。更正確地講筆者正正就是用科學角度去探討宇宙及全人類的起源—這個討論是不是一個有關公眾利益的問題啊?即使宇宙大爆炸假說」是真的,這樣就能解釋到人類、生物及地球的起源問題嗎?單單人類的腦袋,連地上生物起源的問題也未能完全明白,又怎樣能夠了解天上宇宙起源的事呢?

 

  1. 大家在論壇研究和討論宇宙大爆炸假說」及「進化論」又是否符合公眾利益呢?如果大家不是一位科學家,大家是否有權討論、評論科學及偽科學問題呢?

 

  1. 大家是否應該再花費大量時間金錢去研究「進化論」呢?大家應否再繼續花時間花金錢在全球化大學裏成立基金研究宇宙大爆炸假說」、「天體進化論」、「神導進化論」、「生物進化論」、及「達爾文主義」呢?

 

  1. 大家在全球化的大、中、小學裏應否再繼續教導宇宙大爆炸假說」、「天體進化論」、「神導進化論」、「生物進化論」、及「達爾文主義」呢?還是首先要研究「進化論」在科學上的正確性、錯誤性與及偽科學性?科學、政治、宗教的問題,是否應該分開研究、討論。「進化論」可否將科學放在政治之下、為配合政治來作出科學上的假設、推論、及結論?歡迎大家參與討論,今次主要是討論科學,並不是討論宗教或政治。如要討論宗教,筆者可以另外開一個新主題再作討論。

 

  1. 這文章意念來源是引述「進化論的偏差——由宇宙大爆炸開始」一書,在(香港區)種籽出版社出版,作者筆名巴拿巴,內容提出科學實驗例證來證明地球是由造物主創造,並分別使用生物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宇宙學、及法律的觀點來證明進化論在科學上及法律上的錯謬之處。

 

  1. 此文章命名為「進化論全球化」,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進化論在科學上的錯謬,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作跟進。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

 

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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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造物主有存在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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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筆者就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起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及反證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此文章主要從科學邏輯推理討論今次問題,並不是由宗教及神學角度研究。

 

  1. 上回讲到,你又未去過南門二星,你怎麼知道那處沒有外星人呢?而今次講論的是,你又未去過太陽系之外千千萬萬個星系當中其他任何一個星系,你怎樣能夠有足夠證據確定沒有造物主存在的可能性呢?

 

  1. 現今的地球人,不斷發放一些無線電波向著太陽系之外的其他星系,希望有外星人接收到從而有所回應。直到目前為止,並沒有任何一位科學家收到外星人的一點兒回覆。但是,科學家現在還是死心不息、繼續不斷地向外星人發放無線電波,希望能夠與外星人溝通聯絡。但仍然沒有回應,沒有理睬,一點回音都沒有。他們是否有點兒儍瓜氣呢?

 

  1. 如果單單就著以上這點,能夠證明到外星人是否存在嗎?假如有外星人存在的話,他們所使用的無線電波可能已經是4G,並不是地球人使用的3G,筆者意思是相方使用著不同波長制式,所以外星人無法接收到信息。又可能他們收到,但因為某些原因而不回應地球人而已。科學家可以大聲點發放無線電波啊!也許他們正在沉思默想;也許他們出去方便;也許他們出外旅行了。再不然,他們或者正在睡覺,你們要喊醒外星人呀!

 

  1. 同樣道理,地球人也是不斷用自己的方法想與造物主聯絡,例如祈禱,希望那位造物主有所回應。但是,有些人並沒有得到任何回覆,這樣就能夠證明造物主並不存在嗎?如果尋找外星人的行為能夠變成一種科學;為甚麼尋找造物主變成一種「神化」而又儍瓜的行為呢?請參看筆者拙作,使徒保羅見證耶穌基督是神。

 

  1. 筆者敢問一句,你又未去過太陽系之外千千萬萬個星系當中其他任何一個星系,你怎樣能夠有足夠證據確定沒有造物主存在的可能性呢?你有甚麼真憑實據來否定呢?當然,筆者並不是暗示造物主住在那一個星系,這裏只是作出一些科學邏輯上討論而已。如果用科學邏輯的方法來比喻及解釋神學上造物主在全宇宙千千萬萬星系當中的無處不在及非物質性(屬靈性),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打一個比方,能夠超越時間空間的(第四度空間4D),就能超越物質空間(第三度空間3D)。筆者前文已經討論過外星人與外星神是兩樣不同的東西,正如外星人是否有乘坐飛碟來到地球,與是否有外星人存在是兩樣不同東西來的。而今次只是講論外星人存在的可能性,並非談論外星神存在的可能性。

 

  1. 如果讀者相信有外星人存在的可能性,為甚麼在沒有足夠確定證據之前,那麼快就輕易否定造物主存在的可能性呢?你有否詳細認真深入思想研究過當中道理呢?如果沒有,那就可能有點兒迷不信。因為如果你不能完全證否或否定造物主的存在,這樣,造物主就必然有存在可能性。何況,世人的生命是造物主所賦予,這是一個不言而喻真理,請參看筆者拙作,進化還是創造?

 

  1. 此文章命名為「造物主存在是一個不言而喻真理?」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網上討論區或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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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地球有46億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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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筆者是此文章作者,希望引發大家思想箇中道理,歡迎討論及反證以下問題,筆者使用發放一篇新文章方法來參與討論及回應所有在論壇內讀者的問題。此文章主要從科學角度認真、正經研究討論今次問題。(低IQ題)

 

l   直到如今,仍然支持地球有46億歲的科學根據,就是放射性元素測試(例如:碳十四及鈾衰變成鉛測試)。對於地球地質層岩石及動物、植物化石測試,單單用碳十四及鈾元素就能測試出地球年齡,及動物化石與現今距離的正確年日嗎?如果大家研究一下,地球地殼地質層礦石主要元素及成份(矽、矽酸鹽)的來源,便能夠較快了解問題之所在。但是,我們現在來使用相同的科學測試標準,你知道測試出月球的年歲是多少嗎?

 

l   美國太空總署宣稱,自1969年「阿波羅11號」美國太空船首次在月球登陸以來,宇航員已先後帶回來800餘磅岩石泥土之類的月球物質給科學家研究,為月球提供了珍貴的第一手材料。在1973年,世界月球研討會上曾測定一塊從月球帶回來的岩石,年齡為53億歲,比太陽50億歲還要大。要知道,這些古老的岩石都是採自科學家認為是月球上最年輕的區域。然而,與這些月球岩石周圍的土壤相比,岩石還算是年輕的。令人極費解的是,據分析後,土壤的年齡至少再要比岩石大10億年(科學家的意思指月球土壤是有63億歲)。本來科學家認為這些土壤是岩石粉碎後形成的,但是,測定了岩石和土壤的化學成份之後,科學家才發現,這些土壤與岩石無關,似乎是從別處來的。如果你見識過天體進化論科學家解釋月球的來源後,保證令你茅塞頓開。

 

l   耐人尋味的是,月球的起源,是一個太陽系考古宇宙學上誇世代、超時空、突破性發現的奇蹟。問題來了:-

 

  1. 為甚麼月球的年齡會比起地球及太陽還要老呢?

 

  1. 如果月球是由太陽系內的兩顆星球大碰撞產生,為甚麼月球比地球及太陽還要大呢?

 

  1. 莫非月球是從太陽系之外別處的星系那裏來的嗎?它是否一個外來的星球呢?月球是由那個外星系來的呢?

 

  1. 請問有誰能夠回答筆者,月球是來自何方的「神聖」?

 

  1. 莫非外星人是乘坐月球飛行器,由距離地球最近的半人馬座南門二星飛到地球來的嗎?

 

  1. 外星人怎樣返回家鄉?莫非月球與地球堅堅地相撞擊後,熔化成為流質,它分離成為兩個月球,一大一小,大的演化形成現今的月球,小的就乘載外星人飛返家鄉去了?

 

  1. 如果你想這是沒有可能的話。筆者問一句:你又未去過南門二星,你怎麼知道那處沒有外星人呢?

 

  1. 能夠證明月球是由別處的星系來的假說,現在還餘下甚麼新奇理論?請拿出來給街訪欣賞一下。好嗎?

 

  1. 其實,以上的討論都是一些前題,今次真正的問題只有一個,就是:地球有46億歲嗎?

 

  1. 現在,除去放射性元素測試外,還有甚麼其他證據能夠證明地球有46億歲呢?

 

l   這文章是引述「進化論的偏差——由宇宙大爆炸開始」一書,在(香港區)種籽出版社出版,作者筆名巴拿巴,內容提出科學實驗例證來證明地球是由造物主創造,並分別使用生物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宇宙學、及法律的觀點來證明進化論在科學上及法律上的錯謬之處。

 

l   此文章命名為「月球:你是何方神聖」。版權為作者所有,但大家可以免費轉載,也可以免費使用電郵、電話短信、放在網上討論區或放在學校自由講場論壇,與全世界各地朋友分享,但請不要做出太多垃圾電郵。如果不想再收到此文章,請電郵回覆作者。如要翻譯此文章作免費分發用途,歡迎與作者聯絡,以便跟進。

 

作者筆名:巴拿巴 (Bal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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